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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怎么样在西藏购房落户参加高考政策是什么?
2019年怎么样在西藏购房落户参加高考政策是什么?
凡在西藏自治区城市(城镇)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但户口在异地的,只要居住房屋手续完备并有稳定生活来源的,购(建)房者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在该城市(城镇)落户。
一、 受理部门
各地、市公安处、局,各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
三、购房落户落户条件:
七地(市)中心城区具有合法房产证明的,不受住房面积、金额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申报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及随迁人员户口簿;
3、本人与随迁人员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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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屋所有权证》;
5、租赁房屋的,需一并提供房屋租赁落户相关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房主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及同意落户证明、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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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落户

2020年高三毕业生在西藏买房转成有西藏户口参加高考有什么优惠政策
西藏
城镇居民
户籍在藏
应届生
和同等学历的可以报考区外普通高校。可借考咸阳等考场,分数线是以西藏的汉族考生分数线为准,高于西藏藏族的分数线,低于内地沿海的汉族分数线一百多分(因地而异)。无户籍年限要求,无学籍区域要求。
根据《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
高考移民
工作的通知》 (教学〔缓唯2016〕2号)的规定,部分人员利用进城工作
随迁子女
在当地享受高考政策,通过非正常学籍转移,学籍空挂,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等手段取得高考资格,以
不正当竞争
占灶埋用有关省份的高考入学名额这种行为是高考移民。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一次性付款还是
银行贷款
分期付款。住房贷款有3种,
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隐哪蚂可以根据情况选择适合住房贷款。
要注意验收门窗,地板,顶棚,墙面,厨厕等,要检查门框缝隙,门插,门锁是否太大,太紧,是否有特别的声音,窗户缝隙大小及开关窗情况,
踢脚线
接口有无松动,顶棚有无水渍裂痕,墙面有无隆起或凹陷的地方,墙身,墙角接位有无水渍,裂痕等。
作为业主,入住之后和你打交道多的就是物业,不要忘了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条约》,详细了解应该享受的物业服务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高考加分政策

随迁子女能否就地参加高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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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随迁子女能否就地参加高考,各地政策不同。
二、广东省等大部分省随迁子女能就地参加高考;西藏自治区、青海省等部分省随迁子女不能就地参加高考。
例如:
(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20号)规定:
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身体健康。
2.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我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下同)的规定的,可以报考。
3.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4.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可以报考。
(二)《西藏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规定: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指高中、中专、中职,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户籍在藏,同时符合《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的规定,可以申请报名参加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我区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以下简称格尔木办事处)、
西藏民族大学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2)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聘(任)用人员子女户籍在2015年7月31日前迁入,并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3)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在藏注册经营工商企业三年以上的投资者子女,户籍在2013年7月31日前迁入西藏,并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4)按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规定,非直系亲属的限报考生,户籍在2013年7月31日前迁入西藏,且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一直在学籍学校就读的考生,可以报考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5)我区往届生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关于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实施意见》(藏教厅〔2006〕31号)执行。报名按下列要求办理:
1)三年来,参加过我区普通高考的考生,经各地市招生办审核属实的可以报考。
2)往届生报名时,须提供街道办档案材料或高一至高三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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