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7 20:05:31 | 优佳网
警察学校在我国主要分为公安类院校和司法类院校。中国警察学校名单如下:
一、公安类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本科 )
2、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本科 )
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 )
4、铁道警察学院(本科 )
5、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 )
6、上海公安学院(本科 )
7、江苏警官学院(本科 )
8、广东警官学院(本科 )
9、湖北警官学院(本科 )
10、云南警官学院(本科 )
11、北京警察学院(本科 )
12、重庆警察学院(本科 )
13、辽宁警察学院(本科 )
14、吉林警察学院(本科 )
15、山东警察学院(本科 )
16、山西警察学院(本科 )
17、河南警察学院(本科 )
18、浙江警察学院(本科 )
19、江西警察学院(本科 )
20、福建警察学院(本科 )
21、湖南警察学院(本科 )
22、四川警察学院(本科 )
23、广西警察学院(本科 )
24、新疆警察学院(本科 )
25、贵州警察学院(本科 )
26、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
27、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
28、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29、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高职专科)
30、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31、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32、安徽公安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33、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35、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36、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37、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
38、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
二、司法类
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 )
2、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3、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4、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5、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6、山西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7、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8、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9、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10、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11、武汉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12、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1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14、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15、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16、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中职中专 )
17、新疆司法警官学校(中职中专 )
扩展资料:
公安类院校是指由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直属和管理的为公安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按隶属关系分部属和省属两类;司法类院校是指由司法部和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直属和管理的为监狱,劳动教养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司法类院校不属于公安类院校序列。
我国的警校最早起源于清末—北洋巡警学堂。北洋巡警学堂原系天津警务学堂,成立于1902年。1903年与保定警务学堂合并,更名为北洋巡警学堂。宣统三年(1911年)五月,北洋巡警学堂并入保定府巡警学堂。至此,北洋巡警学堂共培训官警25期,毕业生3632人。
北洋巡警学堂对清末警察教育产生重要影响。光绪三十四年九月九日(1908年10月3日),清朝民政部在《奏拟各省巡警学堂章程折》中肯定了天津巡警教育在全国的首设地位,对各省的警察教育影响深远。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警察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北洋巡警学堂
警校是专科还是本科:是二本院校。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属于二本院校,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现承担本科学历教育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科专业紧贴首都公安实际,秉承坚定、勤奋、求实、严明的校训。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是集普通公安高等本科、专科教育、成人高等专科教育、党校函授教育、在职民警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训练基地。
扩展资料: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的规模: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下设19个处级机构。党政机构设办公室、政治处和总务处;教学机构设侦查、治安管理、法律三个系和理论、公安业务、文化、警体、公安科技五个教研部。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现有在校生7411人,其中全日制普通专科生1200人、各类成人专科生794人、党校函授专科和本科生5417人(专科1799人、本科3618人)。
学院有教职工535人,其中教师244人。教师中有教授16人、副教授65人,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58人;其中7人被授予北京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10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6名全国优秀教师、3名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
学院拥有完备的教学设备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可实现课堂教学、情景教学、模拟教学及远程教学。DNA检验、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侦查语言识别、痕迹比对、刑事照相、心理测试、计算机犯罪侦查等实验室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可直接应用于教学、科研和公安一线办案。